让青春继续第55部分阅读(1/2)
蠢纯梢猿て诘踝牛?错,再加10分!
这样就85分了,各位感觉如何?是不是觉得汪倩是方雅的一个翻版?而捷达男是百傻的lite version?嗬嗬,那你们错了。汪倩和方雅绝对不一样!虽然都是小资,但是成色大大不同。随便片两句,浦东管委会这种地方无数毕业生撞破头都挤不进去,方雅却想都不想就丢掉,直接揣张身份证一个人冲北京,仅仅只为了一份前景并不明朗的爱情,这种举动汪倩绝对做不出来;方雅能买根名牌纱巾花掉5k大元眼皮都不眨一下,但是为了维持自己的“消费水准”,他娃吃客户的回扣可以为了500块就翻脸不认人,冲到老板面前威胁不换掉那家广告公司自己就走人,这种胆色汪倩也是根本不能比的……百傻最讨厌的就是小资女,但是既然会和方小资有过一段感情,那就表示她身上还是有非常多很“真”的东西,所以能够和很“糙”的百傻配得起。这也是我们一直要表达的一个意思小资作女没关系,但你要有那个作的资本,你至少要能让“一部分”男人真心的佩服或者欣赏你,不然你丫玩到最后就会发现自己原来是——loser
那捷达男和百傻也不一样?当然不一样,1我不会和一个偶然认识的女孩子立即就单独吃饭看电影,外企白领丽人的身份说明不了任何背景问题,你知道她看完电影回去是不是就被别的男人日? 2我在不能确认一个长相漂亮的女孩子是真的对自己有好感之前,绝对不会对她讲太多自己的家庭背景,因为漂亮女孩子经常能碰到男人向自己“倾诉身世” 3我不像捷达男一样会玩极品飞车,这玩意儿可是技术活_
汪倩给捷达男打了85分,捷达男从此就开始了自己的艰难追求之路。这个过程一直持续了将近两年从最开始的送花、请吃饭、接送上下班,到很熟悉了以后,几乎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……汪倩并没有在那家外资律师所做多久,认识捷达男半年后就跳去了同样在陆家嘴的那家著名外行。当时捷达男可能是实在不愿意这样没“名分”的继续下去,在汪倩跳槽前的那个周末两人吃饭,汪倩仍然不冷不热。捷达男多喝了两口,东北人的脾气出来了,吼一句“老子受不了了!你给个明白话行不?”汪冷脸“我们只是朋友!”“朋友?哪个男女朋友会每周都见面?你到底想怎么样,啊?!”汪倩一言不发,立即收包,起身走人。
第二周汪倩就不接电话,无论怎么打就是不接,像他妈人间蒸发了一样。捷达男只知道她跳槽了,但是那家外行在上海有好几个地方,他也不知道汪倩具体去的那里。整的来没办法,只好去汪倩家小区门口等。连续等了好几天,仍然没见到人,这下傻了。
过了两天,半夜一点过,捷达男突然收到汪倩主动打过来的“你……能不能帮我一下?”原来汪倩的舅舅在昆山当包工头,一周前工地纠纷,械斗,把对方打坏了两个人。汪倩的老爸跑去帮忙调解,结果又整烂了,再次械斗,人被那边公+安扣住。所以汪倩这几天都没有回租的房子,而是在父母家住,一大家人都在愁眉苦脸商量对策。晚上12点的时候,昆山那边的亲戚打来电话“完蛋了,明天一早就会被刑拘!实在没办法了!”汪倩犹豫了一会儿,然后主动给捷达男打电话。
他妈你不是很牛逼么?这时候就想起人家是律师了?日……
白色捷达在沪宁高速上飞驰。汪倩在副驾上没说话,老妈和舅妈在后座唉声叹气,捷达男一直在边开车边打电话,总共打了不下20个……到了昆山,捷达男电话也打完了,走进分局的时候,脸色很严肃的对汪倩老妈说“阿姨,应该没问题,人能捞出来,我有好几个同学在苏州的政法口,刚才都给我打了包票了!但是一定要赔钱,而且不少!”
汪倩赶忙问“到底多少?”
捷达男顿了一下“总共要30万”
“30万!……这么多?”
捷达男停下,把汪倩拉到一边“我给你说老实话,这30万都是赔人家的,打坏了好几个!……其他那些活动的钱,都不算了,我帮你解决。你现在和你妈舅妈商量一下,现在案子还没到检察院,如果同意赔钱,公+安在明天一早就会放人;如果不同意,再拖,拖到最后花的钱更多,翻倍都不一定能打住!”
汪倩和老妈舅妈一商量,觉得也只能这样了。但是还有几个小时就天亮了,他妈明天到哪里去弄30万现钱?他们家只是上海的小市民,经济并非很宽裕,舅舅也只是个小包工头,挣了点钱都给扔在房子上了,这他妈怎么办?
捷达男又开始打电话,半小时后问汪倩“怎么样?”汪倩脸有点红“我们现在只能凑出20万……”捷达男微微一迟疑,开口“剩下10万我帮你们出,算你借我的,人能出来没事就好”
我们插句嘴不管捷达男和汪现在是一种什么关系,以他娃的律师身份能这样做,耿直!
第二天捷达男又带着汪倩一家人上海昆山打了两个来回,把汪倩家的20万和自己的钱都凑上。到了下午吃晚饭的时候,人终于放出来了……他其实总共拿出了18万,10万是借给汪倩家赔受害方的,另外8万,是他自己出的,放人的“手续费”。当然他没给汪倩说这8万块的事。这娃是个爷们儿……而且8万还仅仅是给案子“经办人”的,还有欠那一摊子苏州政法口同学朋友的人情,这些东西折到最后其实都他妈要用钱来还!
晚上回上海的时候,汪倩舅舅一家坐的工地上的车,汪倩和父母坐在捷达男的车上。汪倩老爸毕竟是男人,不像她老妈一样可能心里还在算计是不是被这个歪律师给骗了钱(我日他妈挨球了哈!),所以对捷达男还是不住的感谢,说回上海后一定尽快让汪倩舅舅把借你的10万块给还过来。后来汪倩老爸弄明白了捷达男是女儿的朋友,于是又拉了两句“你不是上海拧啊?哦,长春拧啊,哪个大学毕业的?哦华东师范啊,对了你叫啥名字啊?”
捷达男很有礼貌的问答“叔叔我叫陈原”
汪倩老爸又问“小陈你结婚没有啊?”汪倩老妈盯他一眼,他娃立即哑起了。
陈原没有说什么,专心开车……从18岁考大学到上海,现在整整10年了,汪倩是这10年里面他唯一真心爱上的女孩子。虽然是有地域差异,有外在差别,但他绝对是真心对汪倩的。他自己心头都在想,现在车上这4个人,以后会成一家人吗?如果有这个可能,我一定会……很幸福,我也一定要让汪倩幸福!
只有陷于真挚感情中的男人才会这样做。陈原自从毕业以后就没有要过在吉林老家开沙发厂的老爸一分钱,从上海一个郊区法院的打杂小弟开始做起,出来后辛苦混成小律师,辛苦混出自己的一点社会关系,辛苦盘出自己的“资源”圈子,这对一个中国的律师来说,就是全部!拿出的这18万块钱,也是他的全部,是他在上海工作6年的所有积蓄……
这个事情完了没几天,陈原和他的伙伴(他们是个挂靠大所的渣渣tea)去了一趟山东,帮一个老客户要钱。过程比较曲折,死皮赖脸的混了2个月才拿到钱回上海。刚到的第二天,汪倩就给他打电话,说晚上吃饭,把舅舅凑的10万块钱还给你。
陈原在饭桌上明显看的出来汪倩特地打扮过,对他说话态度也变得很亲密了。当然,他娃对现状还是很清醒经过了昆山的那件事,汪倩只是对他打分又增加了很多而已,但离“男朋友”还是有距离的……汪小资的这种二五做法让在感情上很老实的陈原竟然有点感动,因为他觉得汪倩还是不肯给他“名分”,那就说明汪不是那种“太过势利”的女孩子,不会因为占了你的好处才喜欢你。他娃甚至心里都在说上海女孩子嘛,都有点那个,很正常的,理解理解,汪倩还是很不错嘛,是好女孩子哦,一定要真心对她好……
是不是自欺欺人?我相信陈原当时是真的那样想的。这种心路历程,男人都能体会。
接下来的半年,又恢复了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若即若离关系。汪倩在行里几个关系比较好的同事,都知道她有一个“男性朋友”。至于到底是什么关系,这些些都是玩钓鱼的高手,大家都心知肚明,呵呵。
到了2003年夏天,两个人还是这样吊着。说句老实话,陈原脾气好,而且爱汪倩爱的太深,要是换了其他小伙子,早就走人了!任何事情都得有个度,做得实在太过分他妈会有报应的……汪倩这时候已经毕业三年,换了三份工作都是在外资银行律所一类地方。这些地方的优质男当然也不少,对她有意思的肯定也多。但是汪小资想的一是要“卖个好价钱”,二是自己还年轻,绝对不能早早答应一份感情然后把自己整来笼起。所以她一直就谁也没答应,关系熟没事,但要做男朋友还需要长期考验……身后跟了一个班,“班长”就是陈原,他妈的!
这些对汪有意思的优质男里面,客观点讲,陈原的分数虽然算高,但还算不上最高。汪倩在行里是一个director的助理,这娃的老婆是另一家外行的,上ba班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小男同学,觉得他还很不错,就拾掇老公把自己的助理介绍给他。汪倩和ba男见了几次,感觉非常不错。这娃比陈原分数高的原因,就是他有汪小资口里的那种feelg,让汪倩一见就不能忘记,难以释怀……
但是ba男也有个很大问题他研究生毕业后只在一家计算机公司工作了两年(就是《沪江不眠夜》里面大海呆的那家复旦的公司,纯属巧合,世界很小,呵呵),做技术写代码整不赢大专生,做sales连酒都不会喝,客户要“娱乐”他娃竟然送过去两张音乐会的门票……根本没法混!眼看已经快28了,于是又跑来上ba,想能不能当个跳板进外资银行去混日子(所以汪倩老板的老婆才会对他“感觉不错”)。这娃的问题就在这里事业方面实在很一般,和努力打拼的外地青年陈律师同学完全不能比。
汪倩并非刚毕业的小女生,而且还是典型上海女孩子,所以自己非常清楚事业方面绝对是挑男朋友的第一考量因素。但是这么几年阅人无数,那个一直在等的“feelg男”现在终于出现了,但偏偏事业一般般。他妈到底咋办?选择还是放弃?……整到最后她自己也没主意了,完全乱了方寸。
陈原那段时间也明显感觉到汪倩对他的态度起了变化,有时候连续一两周都不愿意见面“很忙!”;有时候又每天都打电话让他来接下班“今朝吃力杀了,侬要来接!”还撒娇,日……
正在看文章的已婚70s女同胞,相信都看的出来汪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她娃虽然阅人无数,但是还没有搞清楚男人的那个feelg是和事业有一定关系的,从某种程度上讲,很多时候是成反比(但不全是)。就是因为事业不行,所以在优质女孩子面前没有太多资本可以讲,所以才会对女孩子比较柔,比较会讨女孩子欢心……小资女既要feelg又想要馒头,这种要求不可能完全达到的。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选“加权平均分”高的那个。陈原的事业不错,还没到30岁就已经混得有点小名头,上海政法口上认识他娃的人不下200个,虽然是外地人但是本身家境很不赖。而且最关键的,是他和百傻性格不一样,他娃脾气很好(这对娇气一点的独生女孩子来讲很重要!)。总之,傻子都看得出来汪倩应该选陈原,因为陈原没有明显的短手,各方面都比较平均,但是ba男除了那个feelg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东西……不过汪不一定这么想,她当时才25岁,多半可能还在做梦的年龄。
过了半个月,某天,在外地出差的director突然给汪倩中了个电话“你这段时间忙不?”汪倩很奇怪“还行吧”老板在电话里有点支支吾吾“这样的……我有件私事,你帮我一下……我有个朋友,女的,明天从香港来,你帮我陪她一下”汪倩心头在笑,嘴巴上还是不露声色“嗯,放心吧,我不会对任何人讲”老板一愣,反应过来汪倩是误会了,赶忙说“你别瞎想啊,是普通朋友,她来上海呆两周,要在周边跑跑。她人生地不熟的,我要在的话肯定得全陪,老婆多半不乐意了……”汪倩心头立即开骂“册那!”让本小姐去三陪?
傍晚下班,陈原来接。他娃知道自己的旧捷达看起来很掉价,怕给汪倩丢面子,所以一般都不到银城中路的大厦下去和成堆的好车挤,一般就把车阴秋秋的停到绿地这边,然后等汪倩慢慢走过来……汪倩上车后,皱着眉头把老板交待的麻烦事说了“莫名其妙,他怕老婆说闲话,竟然让我去陪着跑郊县”
陈原马上说“这两周我都没什么事(屁才没事_),要不我陪你去吧,反正有车,也方便”
汪倩犹豫了一下“你这车……”
陈原笑“这车怎么了,你老板一分钱经费不给,租一天大奔都要500呢!”
汪倩想了想“好吧。那怎么给别人介绍你?”
“说我是你找的司机不就得了”
第二天,两个人在浦东机场等到快半夜12点才把人接到。对方很有礼貌,浅浅笑“不好意思飞机误点,害你们久等。我姓王,你们可以叫我王大姐”在车上又对汪倩说“eva,我以前听xx(汪倩老板)提起过你的,你要是嫌不方便,可以叫我christy”汪倩赶忙点头“好啊”然后指着陈原说“他是司机,陈师傅”。陈原笑笑,对christy说“王大姐听你口音不像是香港人啊?”“对的,我是台湾人”
第二天就开始跑郊区,都是些昆山、外高桥、松江等地方的台资企业。christy一般都是进去见一些人,一两小时后就出来,继续下一个地点。
汪倩和christy很谈得来,在车上乱聊一些娱乐八卦之类的新闻。当然,对于christy的身份、来上海做什么这些东西她没有开口问,因为老板先就交待了不要乱说话。而且她其实也不敢问,她发现自己虽然很喜欢christy,但是话题总在被她引着走,这个穿一身名贵套装的中年女人身上有一股气势,让你感觉很想亲近但是又无法走的太进……
陈原话虽然不太多,但和christy处的也很融洽。他娃毕竟是那种“混”的律师,待人接物这些方面很会做的。christy只在第一天上午叫他“陈师傅”,吃过午饭后就改口叫“小陈”了。不是因为陈原年龄确实是“小陈”,而是christy听他说了几句话后就知道这娃根本不是专门的司机,而且还看出来了他和汪倩不是普通朋友,呵呵。
时间过去一周,三个人大概一起处了3、4天,christy已经非常清楚陈原和汪倩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了。对于汪倩,她其实并不太关心,这个上海小资在她看来不过就是一个office花瓶;但陈原不一样,她慢慢开始留意这个小伙子的一举一动。
这次christy到上海来,其实并不是公事,也是“私事”。当时台湾正在xx选举前的关键时刻,她是受一个父亲的老友之托,来为某派拉上海周边台商的选票。christy并非那个“派”的人,她没有参加任何政+党,这个事情纯属私人帮忙的性质。而且大陆这边对于台湾选举在大陆拉票这件事,从来就没有做出过任何的官方评论或者定性(当然私下肯定是清醒白醒的),所以她也不太方便大动干戈去找一些原来上海的熟人朋友,于是就只拜托汪倩的老板安排个人陪着她,带个路什么的。汪倩的老板很早以前在普华短暂工作过,和christy比较熟,但只是普通朋友。所以christy觉得找他比较合适,因为这娃对她的背景一无所知,仅仅只是一个相熟的前同事。
过了几天,事情结束,christy准备回香港了,没想到正巧碰上汪倩公司办每月一次的团体生日party,而且汪倩还正好是那个月的生日。在最后一次从昆山回来的时候,汪倩在酒店门口很热情的邀请christy“姐姐”参加第二天的party“来吧来吧,我们的party人不会太多,都是过生日的职员和家属朋友,很好玩的!”christy心头一动“那……小陈会去吗?”汪倩脸色很正常“陈师傅是我在外面找的司机呀,他怎么会参加?嗬嗬”christy笑笑“好吧,我去!”
回到房间,喝了杯水,洗澡,换衣服,看看时间,已经半夜12点了。christy给汪倩打电话“eva,小陈跟你在一起吗?”汪倩愣了一下“没有啊,他已经回去了”“噢,这样啊……我突然有急事要再去一趟昆山,能不能麻烦你叫他马上来接我?”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