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十年合约?不,就五年(1/2)
他知道他将要写出来的那些歌,作的曲的价值....
再过几年,mp3取代磁带,cd机的出现,音乐版权的归属是极大的蛋糕,甚至后来的音乐软件,平台的普及更是巨大的收益。
再有一条让他不满意,就是签约时间。
一次签约就是十年,那不就意味着他杨千夜得在星皇待够十年才行?
十年后是什么状况他太清楚,香港歌坛影坛的逐渐没落,内地娱乐的兴起,港片都将迎来衰落。
“总监,我对合同有些想法,希望可以商榷更改。”
杨千夜拿着合同郑重的说道。
“嗯,你说,我听着。”
吴彩英慵懒的斜靠在旋转靠背沙发上。
“第一条,收益我想改成我只拿一成。”
杨千夜伸出一根指头,话刚说出口,twins组合大惊,哪有自降身价的道理?
话刚说出口,吴彩英就恢复坐姿,身后法律顾问微眯着眼若有所思。
“说出你的要求,我觉得这才是你想要的。”
“我只要一成收益,但是我要保留我自己原创的版权,这其中包括音乐,剧本乃至衍生作品之类,合同签约期为两年。”
“还要一笔一百万签约费。”
杨千夜肯定的说道。
“你疯了。。。跟星皇签长期合同很多明星求都求不来!”钟欣欣小声的劝解。
“孙律师,可有签约费这一说?”
吴彩英扭头问身后沉默不语的律师顾问。
“有倒是有,不过这种合同一般都是给一线明星以上的大腕续约,新人还没听过哪个公司有这做法。”
“你这要求是不是托大了?虽说我看好你,但是,是否自视过高了些?”
吴彩英显然很不高兴。
“这事我得请示吴总裁,我做不了主,不过你可以给我个理由说服我,也许我可以帮你争取。”
杨千夜犹豫片刻:“因为我认为未来音乐的走向会趋于网络化,传统的唱片将失去市场。”
吴彩英愣住了,这话很耳熟,好像听爹地提起过。
“行,我帮你跑一趟,行不行看总裁,要是不同意,你要么选择左转出门,要么签字。”
总裁办公室,吴瑞云也很诧异。
“签约费?这新人这么托大?”
吴瑞云皱眉问道,几乎就要直接拒绝。
“爹地,他要自己原创的版权,理由是他不看好唱片的发行,认为未来会是网络版权的天下。”
“嗯?这年轻人眼界倒是不错,其实这事我给杨总建议过。星皇集团不能局限在香港,包括我们星皇娱乐公司,也应该提前准备开拓内地市场,拓宽娱乐渠道。”
“哎,但是杨总现在重心关注在房地产,对娱乐行业支持力度不够啊。”
吴瑞云沉吟片刻:“就按这个年轻人说的办,他既然看出未来音乐的走向,就签两年,刚好也帮我们探探路。”
“签约费如果他能拿出相应的抵押,就满足他,我看看他要怎么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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