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三十七章 捉贼捉脏,捉奸捉双(2/2)
“那个也想明白了?”二叔提高了声音继续追问,问时用眼睛的余光故意朝田寡妇家的方向瞄了瞄。
“想明白了,都想明白了!”信义当即臊红了脸。
“那就好,坐!”显然,二叔对信义的变化很满意。
二叔与信义是发小,两人是同年同月生,只是二叔的生日时分大了些,这些年他们之间的感情一直很好。
“二哥,我想说说大牛的事!”信义接过二叔递过的烟。
“哦!”二叔正要找打火机点烟,听到信义说到大牛,便停顿了一下。
“我刚去了县里,县法院里的一个同学提到大牛的案子!”信义边说,边从自己的西裤口袋里摸出了一个高档的汽油打火机,给二叔点着了烟。
信义是日落时分走进二叔家的,出来时已是满天繁星了。
在二叔的家里,信义办了两件事情,一件是大牛哥案子的事,一件是他与弟媳田寡妇结婚的事。
从老同学段副院长临别时的那两句话中,他推断出大牛哥的案子可能有转机,而且转机就在这位老同学身上,所以立即向二叔汇报了此事。
县城就那么大,没等天黑,县武装部的张部长就在二叔的授意下,与这位段副院长亲热地坐在了一起。
段副院长是法律专业人士,却不是好为人师之辈。然而在得知张部长约他见面的意图之后,就给张部长上起了普法课。
醉酒绝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!特别像强奸这种严惩的刑事犯罪。
而强奸罪的构成,女性的态度非常关键。比如说,她一开始同意,进行中又不同意了,此时如果男方还要继续,那么就算强奸。如果她一开始不同意,可是在进行中又同意了,那就不算是强奸。
当然,作为一种犯罪,强奸罪的认定也必须以事实为根据,臆想、猜测、推理出来的情节,即使看上去很合理,很公正,都不能代替事实。
所以,证据非常关键。
强奸罪除了当事人的口供以外,物证也很重要。比如说强奸时的现场遗留物,又比如说相关的音像证明等等。如果女子怀孕,那么腹中的胎儿就成为指认犯罪嫌疑人最直接的证据。
人常说捉贼捉脏,捉奸扣双。而这个腹中胎儿就是这个“脏”。胎儿是谁的,那么这个“脏”就是谁,谁就是那个“贼”。
段副院长说这些话的时候很啰嗦,说到这里却突然止住了。
张部长官场混了大半辈子,自然知道点到为止的道理。他热情地送走了段副院长,转过身就打电话将段副院长的话告诉了二叔,其中一字不多,一字不少。
电话放在免提上,坐在旁边的信义听了个真切。
挂上电话,二叔还在挠头,信义却直接道出了其中的迷津。
“二哥,这是让咱捉脏呢!”
“他既然让咱捉,就证明他们已经知道了大牛不是贼!”
“要认定这个胎儿里谁的,亲生鉴定就可以!”
“找找关系,放出风去,公安局要给所有当事人做亲生鉴定!”
“心虚的人一定会跳出来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