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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离开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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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日来得很突然,部队离开得也很突然。

这也导致除了这些战车,武器都拿走了,很多东西都遗留下来了。

不过,这些东西在末日之前算是重要的,现在嘛,就未必了。

现在有时间,黎可把整个学校里里外外都给搜罗了一遍。

包括所有宿舍里的被子,衣服这些。

除了内衣,其他的都还能用嘛。

而且之前高温停电,宿舍还有很多的太阳能供电装备,现在也都通通归她了。

又进狗熊岭去看了一圈,看了看自己还缺一些日用品,和一些药品。

可一想到外面的丧尸,她又皱起了眉头。

外面是危险,可现在丧尸才刚出来,行动各方面都很笨拙,只要鼓起勇气,真的很容易就打死了。

而且前段时间因为极端天气,医院,药房这些都被最后政府掌管了,现在正是趁乱摸鱼的时候。

食物她不缺,但是以后总会生病嘛,药品总归是需要的。

而且,她也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。

一直待在这里的话,无非就两个选择。

一个是被丧尸占领,她躲进狗熊岭。

一个是被人占领,遇到好人,她就搭个伴,可她更愿意独美,然后养几个小帅哥。

要是遇到不好的,那她就只能躲在狗熊岭里了。

不管怎样,都不是她愿意看到的,她并不想沦为谁手里的工具,也不想和别人搭伴,要是想搭伴,她刚才还不如跟部队离开。

之前天灾,和政府合作,那纯粹是因为她想要背靠大树好乘凉,可现在大树都倒了,她靠人不如靠己。

手里有吃有喝,还有张维的科技,她现在还不如找个地方,直接占地为王再养几个小帅哥。

完了,她一天天在部队,看到的男人太多,现在真是恋恋不忘都是养几个好看的男人。

难道真的是年纪大了,缺男人了?

就这个问题,黎可好好想了想。

她觉得以她现在的情况,可以找几个没有异能的,长得帅的小可怜。

有异能的,她怕压制不住,到时候偷鸡不成蚀把米,反把自己搭进去。

话说回来,她为什么就没有异能呢?

来个牛批哄哄的雷系异能,丧尸来了,直接手一挥,劈死它们。

“嗨,都想些什么呢!”

摇摇头,把越偏越远的话题给打住了。

拿出本子,开始规划了起来。

她手里有武器,有吃的,也有保命的,现在唯独差的就是她的心理。

她还是过不去心理这一关。

那可不是她给猪尕蛋这么简单,也不是杀鸡鸭这么简单。

虽说是丧尸,可一天之前,还都是活生生的人呢!

夜晚,很快就降临了。

晚上的丧尸,比白天更活跃。

黎可把在张维那里订购的双层房车拿了出来。

她今晚并不准备去狗熊岭住,也没打算去宿舍里住。

狗熊岭里面安全是很安全,可她总得适应现实生活。

至于宿舍,她还有大好的时光没有享受呢,可不想早死。

虽说现在学校里面是安全的,那谁说得准,这就一定能防住丧尸了。

她可不想半夜醒来,发现床边站了一群丧尸,她自己还缺胳膊少腿的。

想想就可怕。

车就放在了操场上,车一放出来,她就立马上车了,直接打开了二级防御。

张维给她说过,这车子能够抵挡十级以下丧尸的进攻。

防御模式也能根据丧尸的情况来调节。

她以防万一,直接来了一个二级防御。

车里的灯一打开,她心里的害怕也少了很多。

她这人吧,其实胆子很小的。

小到怕很小很小的青虫。

得亏在狗熊岭里种的菜都没长虫,不然她指定得跳八丈高。

她还特别怕黑,以前上小学,同学给她讲鬼故事,搞得她晚上都是开着灯睡觉的,还用被子把自己浑身都捂住,总觉得被子外面有不干净的东西。

所以,她在开了灯之后,又把全部都窗帘都给拉起了。

心里有一点点后悔,怎么白天没有跟着大部队走呢。

当然,只有一点点。

其实,她为了活得更自在一点,这些害怕也是能够暂时克服一下的。

上了楼梯,直接选了车位的房间。

从狗熊岭木屋拿出自己的被子,她蒙头就睡。

昨天在食堂里面紧张了一晚上,白天又忙活了一天,她早就困得不行了。

这车的隔音效果也是杠杠的,她在车里一点都听不到外面丧尸的嘶吼。

又是丧尸的猎杀时刻。

白天就有周围的居民注意到了学校。

可是一直进进出出都是军人,他们也被丧尸吓到了,根本不敢出门。

下午的时候,看到部队开车出来,本以为是来救他们的。

谁知道这些车子一开出校门口,就开走了。

那时候,他们还在安慰自己说,这是先去救远一点的。

谁知道一直到晚上都还没见到回来的。

夜晚降临了,这些白天没了踪影的丧尸们,又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。

一个个兴奋得不行。

幸存者们一个个都被吓得半死。

当然了,有被吓得不敢出门的,也有中二病的。

张扬就是其中之一。

平时就是吊儿郎当的小混混,喜欢看点小说,白天他晕倒了,醒来后发现自己真的像小说写的那样,觉醒了异能。

他就觉得,他一定是天选之子,是主角。

从床下拿出了自己中二时,打群架老大给买的砍刀。

当时没用上,现在时隔多年,终于是用上了,也不算浪费吧。

拿着砍刀,当即就无畏的冲出了家门。

拉开门,楼道里,游荡的两个面目狰狞的丧尸就跟闻着味的苍蝇一样,立马就冲了过来。

这几个可能是昨天晚上出去淋了雨,脸上,身上都是被酸雨腐蚀的痕迹。

其中一个严重的,半边脸都被腐蚀掉了,脸上血淋淋的,左边的眼珠子都半挂在脸上,要掉不掉的。

张扬认识,那是他隔壁平时很八卦的王大妈。

这老太太平时看到他就会很嫌弃,生怕沾上他就怎么样似的。

没想到,现在居然直接阴阳两隔了。

一共两个丧尸,嘴里发出“嗬嗬”的嘶吼声,一瘸一拐的朝着他奔过来。

张扬咽了一口唾沫,鼓着一口气,二话不说,直接举着砍刀就乱舞着。

熟读小说的他,知道脑袋是丧尸的弱点。

他每一刀都朝着丧尸头上砍。

一边砍,一边嘴里还念叨。

“王大妈,这可不能怪我,谁让你要出去淋雨的,现在成了丧尸,你不被我杀,也得被其他人杀,先让我练练手,也算是我们邻居一场了。”

丧尸·王大妈:……

我还真是谢谢您了,真特么是活阎王。

还别说,他这没有章法的砍法,还真把两个丧尸都干倒了。

丧尸是倒了,他的武器砍刀也已经豁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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