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 奇怪兄妹(1/2)
见孔亮如此喜爱鬼王剑,陈魁心里的把握又多了几分。
这把武器对他的帮助不大。就算送给陈魁,也没什么影响。
关键是这东西,也不知道鬼眼从哪个鬼差身上弄来的。
自己若是在地府里使用的话,有不小的隐患。
孔亮一个凡间人,除了死亡很难遇到鬼差,自然没什么大碍。
“你喜欢,我就把它送你了。连这东西一块儿。”陈魁大方地说道。
同时摸出一个小木牌,递了过去。
孔亮不太相信地抬起头,眼里透出惊喜。
“陈哥,你真的愿意把它送我?!这等法器,价值连城啊!”
“至少也该出个‘友情价’什么的。不然小弟收了心里都不安。”
陈魁听得脸皮抽搐了下,认真地回道:“真的送你了。至于代价,你先看下这木牌。”
孔亮疑惑地拿起面前的小木牌,瞅了瞅。
整块木牌没什么特别之处。
上面就刻着三个黑色的大字:无常令。
嗯,……右下角还刻有两个米粒大的小字:白役。
白役,他懂。意思就是古代公门外聘的没有编制的临时工。
所以这个木牌,大概就是“无常临时工”的身份证明。
如果自己收下这令牌,就等于答应了陈魁,成为代他人间捉鬼的下属和帮手。
还是陈哥厉害。
做临时工都比自己高两级,身份都是代理阎罗来着。
阎罗下面是判官,判官下面是无常。这些孔亮还是知道的。
也不知道陈哥作为一殿之主,手下管有多少鬼差。
自己若答应他,能在这些鬼差里排得上号不。
“陈哥,这‘无常令’怎么用?”孔亮好奇地问道。
“滴血在上面就行。以后带着这块木牌,晚上九点后便能进入地府。”
至于进入地府干嘛,自然是帮陈魁送抓来的恶鬼了。
没有孔亮帮忙的话。
陈魁要是在人间抓到一只女鬼。
难道还得强迫人家,和自己一起入梦去地府不成。
关于鬼做不做梦这件事,以后倒是可以请教下地府的百科全书郭小小。
孔亮想了想,没什么犹豫就将木牌揣进了兜里。连带着那把“珍贵”的鬼王剑。
“那陈哥,我都收下了。但小弟在这里,要先告诉陈哥一件事。免得之后怪小弟骗你的宝物。
小弟我因为做了一些犯忌的事,留在人间的时日不多了。怕是帮不了陈哥多久。”
见孔亮做出选择后,陈魁开心地大笑起来。
“没事,没事。一个月总有吧?帮我一个月就好。谢谢啦,老弟!”
“就只一个月吗?那还是没问题的。成交。”孔亮十分满意地笑道。
他算过自己剩下的寿命,应该还能够勉强撑半年。只干一个月活的话,简简单单。
孔亮觉得自己赚大了。
得到一把上等法器所付出的代价,就只是去捉些野鬼交给陈魁。
简直不要太划算!
论捉鬼这件事,他可是附近数一数二的大行家。
捉起野鬼来,那是个轻松加愉快。
想想光他店里那些关进小鬼的纸片人,都有上百之数。
要不是他做纸人挺费时间,这座小城里的孤魂野鬼早就被他一个人给薅光了。
“孔老弟,祝我们合作愉快!干杯!”
“合作愉快!陈哥,干!”
两人皆是愉快地碰了碰啤酒瓶。开始畅饮。
随后心事已了的陈魁,在豪放地连灌了一打啤酒后,醉醺醺地和孔亮起身告别。
他晚上还要去地府兼差,实在是耽误不得。
光是这一身酒气,都可以想得到他的小判官脸会有多臭。
在回到家里正准备入睡的时候。
他忽然想起自己在地府入职第一晚,郭小小曾经亲口提到的一件要事。
普通凡人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迫,一旦成为地府的临时工,便彻底没有了退路。
他们可以被地府炒鱿鱼,却没有私自离职的权利。
哪怕死后也是一样。
地府若是一直想用你,你就得一直干到天荒地老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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