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潜力新人的烦恼(1/2)
留着络腮胡子看起来明明越来越man的seven说出要找男朋友这样的话,林然和裴木都有些不敢相信。虽然时代变迁,男人喜欢男人,女人喜欢女人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,可是seven居然喜欢男人,林然还是觉得不可思议,视线不自觉地盯着seven,烤好的银杏上撒了过多辣椒粉已经难以直接入口,忘川给大家解释说,seven和前女友分手就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其实喜欢的是男人。她带头鼓掌,好像在庆贺某种新生,恰好此时,店员送来冰块和啤酒,大家举杯,为seven高兴。
冰凉的杯子碰撞出清脆的声响,引来几道一闪而过的目光,没人知道这里正坐着一位喜欢男人的插画师,这位穿着卡比兽的大男孩喜欢的是和他一样性别的人。
喝下半杯啤酒,又举杯,这一次是裴木带头,林然已经彻底放松,享受着当下的自由,摆脱了书和写作的自由,千金难买。
为seven举杯,也好似为自己举杯,片刻无拘无束,逃离按部就班的生活,偏离感披着魔幻现实主义的色彩。
“只要给我介绍男朋友,我可以卖给你。”酒过两杯seven趁着微醺,拍胸承诺。
裴木顺着话题问道:“忘川要开新书?还是在网文平台连载?”
“是啊,我就不踏足你们实体圈了,竞争过于激烈,打不过。”闪烁的眼睛,明亮而有灵气,有点像苏歌的眼睛。
吞下两口烤鸡肉,醉意消散,林然才发现刚才的错觉是多么奇异,好像大调和小调错乱颠倒,忘川的眼神和苏歌完全不同,前者是愉快和活泼的,是藏着灵气和丰富情感的眼神,它们会说话,能三天三夜,滔滔不绝地述说出洋洋洒洒一本青春小说;苏歌的眼神是冷静而清澈的,是微云淡淡迢迢银汉。
“林然的书快出版了吧,新人奖过去也有两年了,这次书展赶得上吗?”裴木丢来令林然难堪的问题,他不是故意的,大家都知道不可避免会聊到这些话题,写作、出版、编辑和读者,这些话题怎么可能绕得过?
“来不及,别说是书展了,就算是年底我都没有把握?”
忘川道:“这是为什么?出书有那么难吗?都那么久了还没出完?”
“嗯,当中改了很久,也是因为我自己太拖延了。”
“拖延谁没有啊。”这个词就像一个令人开心的玩笑,一个惹人憨笑的小丑一般,seven举杯,“敬拖延,必须敬拖延一杯。”
裴木附和,“当然,要是没有拖延症,我早该拿雨果奖了啊。”
“是啊,裴木完全可以,我对你充满信心。”林然的话发自肺腑,说了出来令他自己也想不到的高兴,高兴又痛快。
“啊,承你吉言,先把拖延症治好,我就有希望了。”
忘川也端起酒杯,“算我一个,我才是重症拖延患者,每天都不想写书啊,每天都不想更新啊。”
“不可能,你的更新是令所有人都羡慕的,日更一万字的忘川,怎么可能有拖延症?”
“老鹰吃小鸡知道吗?起点那个触手怪,网文圈的骄傲,每天更新都是2-3万字,和这样的触手怪在一个时代,在他面前谁都是拖延症。”
“那就敬老鹰。”seven说。
“不是敬拖延吗?”林然和裴木一起问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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