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皆因你任性妄为(2/2)
秦璃自幼被父母娇养着,何曾受过一丁点儿的委屈?
可就是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女子,却被她母亲所提到的“姓付的混帐东西”的相好,给推进江里,害的没了命。
“姓付的混帐东西”,是秦璃的长辈们为她挑选的未婚夫,是付知县的嫡长子,还是她父亲的得意门生——付煜。
付煜是一位俊美风流的少年郎,平日里爱结交“狐朋狗友”,无论是吟诗作对,还是赛马蹴鞠,那都不在话下。
今年中了进士的付煜,被很多人们称之为“江南第一才子”。
对于这个称号,向来自命不凡的付煜,自是欣然接受了。
在付煜中了进士之后没几天,付知县携夫人来秦府送礼,与秦璃的长辈们商议子女们的婚事。
说是付煜满了十八,有了功名,秦璃只比付煜小一个月,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。
孩儿们的婚事,拖延不得。
双方的长辈们经商议后决定,于本月初十,也就是十月初十,让付煜入赘到秦府为婿。
可就在昨天,十月初五的那天,秦璃收到了家里一位婢女给她的书信。
婢女说,是付公子托她转交给她的。
拆开书信来看,秦璃看到了一首诗词。
大意是他付煜正值青春年少,还是知县的嫡长子,如今又凭才学中了进士。前程似锦,自是不必他多说。
能配的上他付煜的女子,少说也得是个出身高贵些的官家千金,怎能是一个平凡的夫子的女儿?
在诗词里,付煜将他所钟爱的女子,比作是开在皇城中的富贵牡丹。只远远观看,都能赏心悦目。
而秦璃这个未婚妻,不过就是一朵开在乡野的无名花儿,虽也能看,却只是空有其表,毫无魅力可言。这眼看快过了花期,都无人来采。
并且说,他可以看在夫子的份儿上,遵从长辈们的意愿,娶秦璃为妻。但只有一条,他不会把秦璃放在心上,因为她不配!
至于入赘一事,让秦璃想都别想。
秦璃看了,羞愤不已,气的当场把书信撕的粉碎。
因是在气头上,也顾不得太多礼节。只让清荷助她逃出秦府,前往嘉余城,找姓付的理论去。
到了付府附近,托人一打听,才知道姓付的在江边。
秦璃马不停蹄的赶到江边,撞见付煜和一妖媚女子在一起,鄙夷的看了他一眼。两人在争论之时,付煜冷漠的转身离开。
妖媚女子连声呼喊“付郎”,随后把秦璃推入余江。
秦府,卧房中。
秦璃只听到郭氏说道:“在你回来后的这两天,付煜的娘,万氏,都来过咱们家好几次了。说来看看你。”
“娘,她要来看,就让她来。”秦璃十分淡定,道:
“孩儿和她的儿子的婚事,总得有个说法。最近发生在孩儿身上的事,无一件,不是与孩儿的终身幸福息息相关的。等她来了,孩儿也会说给她听听。”
郭氏担忧的道:
“有些话,还是为娘去跟她说更为妥当。你还是个女儿家……”
秦璃心想,自己当然知道这些道理。毕竟是在古代,有些话,她不方便讲。但她把心里的想法说给郭氏听:
“娘是知道的,付煜能与孩儿有这么一桩婚事,全是付叔父的功劳。当年,付叔父为了升迁,对我那在国子监任职的祖父,百般的巴结讨好,说是想让嫡长子入赘到我们秦家为婿。祖父并未应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