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---看守(1/2)
看守所与监狱不同,虽然都是看护、守卫。
但是在法律上,看守所监管的是犯罪嫌疑人,不是罪犯。
而监狱,监管的是罪犯。
二者的待遇也是不同,监狱似乎更好一点。
周一,陆云驱车来到市看守所,与众多城市的看守所一样,F市的看守所也是位于城市郊区。
F市,陆云所在的地级市,而之前的C区、K区都是市内的市辖区。
四个市区的所有男性犯罪嫌疑人以及F市所有的女性犯罪嫌疑人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都关押在F市看守所,不论下边的县级行政区和F市距离多么远,都得送过来。
拿好律师所公函、律师证等手续,越过层层检查,来到内部的会见大厅。
除了在庭上,也就是在看守所,能让陆云感觉自己像个律师!
虽然刚到八点,但会见大厅已经等候了不少律师,谁也不想这么早来,可是关押的人是多数的,律师会见室是少数的。
一个看守所可能关押好几千人,可是会见室却是十几个,人多室少。
故而只能提早来,早排号,早会见。
这已经好了许多。
之前,不到上班的时间,看守所不予开门,那家伙,哗哗的,中午十二点、一点,大热天的看守所门前晒了一排律师。
而公检法的公职人员呢,开着警车就进去了。
后来,F市律协提意见,司法局给协调。
终于F市律师不用再在寒风中、烈日下排号了。
程序正义不仅体现在法庭上,体现在每一个程序里。
刑事辩护,如果连会见的平等都保证不了,那怎么让人信服呢?
取号以后,坐在等候区的椅子上,和熟悉的律师打了个招呼,陆云便默默的坐在后面听律师们交流。
贩毒的、猥亵的、诈骗的、伤害的、走私的、投毒的,什么也不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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