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九章 英姿飒爽,最优我们(4)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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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下午的训练很简单,是曾经所学习过的,就当是复习了,但却格外的漫长,时间一分一秒都是煎熬。
训练到中途会有一次大休息,还算合理,由总教官吹哨发号施令,然后站军姿一分钟,如果总教官满意,心情美丽了之后,那便可以顺利休息,如果不满意,就继续站,站到他满意为止。
大休息,二十分钟,是每天所期待的二十分钟。
看着大家直接随地而坐,我也跟随,虽然尘土飞扬,但坐下,真的是最幸福的事情了,便不会去在乎那些周围琐碎之物。
能坐下,绝对不会站起来。
拿起矿泉水咕嘟咕嘟喝着片刻,光透过水瓶折射出微光,只有我能看到的小微光,这个视角,好美。
此时,一个熟悉的身影路过。
我赶紧放下水瓶,擦了擦嘴角留下来的一滴晶莹剔透的水珠,坐起身,眼神时刻跟随那个身影,直到消失在我的眼前。
他,正是我所敬佩的小哥哥,那个难忘的元旦晚会上,我知道他也在这所学校,但是没有想到过这么突然的遇见,毫无防备。
我记得看到他的通过提示后的惊讶,记得第一次听他唱歌时的经验,还记得收到他的第一条信息的欢呼,无声的欢呼。
「同学你是?」
简简单单的文字,却是我们话题的开始,我也很真诚的告诉他,我是把她奉坐为偶像的,同时他也清楚我的来意,说明来意,是最起码的尊重,避免误会嘛。
他除了唱歌好听,还是一个自来熟,或者可以说是妇女之友,因为他有很多女性朋友。
看了他的空间,原来他喜欢当时元旦晚会和他一起主持晚会的那个女生啊,这个还是蛮有印象的,她的出场率很高,会唱歌跳舞、主持、小品、还有手语舞等等。
很漂亮也很有才,特别般配。
只可惜他们之间似乎并没有结果。
后来,我们还没来得及继续交谈,便迎来了军训,但,没想到的是,可以偶遇。
虽然他并不认识我。
我称他为偶像,远远的观望,才是小粉丝应有的姿态。
而且,我喜欢这样远远的观望。
再次集合,原本被疲惫充斥的身心,忽然间看到偶像那一刻像风一样跑回去归队的样子,似乎就没那么疲惫了,扬起的笑容也是发自内心的,
还有我的女神,我喜欢她,正是因为她的人格魅力,无论何时,只要是看到她,便会开心至极,没有任何理由发自内心的开心,一切烦恼立即烟消云散。
追星其实也是一个需要强大心里的过程,因为旁人的不理解和质疑,能义无反顾坚持下去的都是坚定之人。
这种情感是除却亲情爱情友情之外的情感,追星不仅仅只是崇拜,更深层次的喜欢,已经进阶到情感阶段,那种真真切切的喜欢,并不是爱,只是单纯的喜欢。
虽然定义很模糊,但我觉得真正追星的人一定懂。
即使她并不会知道世界的某个小角落里,还有我这名小粉丝的支持,那我也会一直支持下去。
因为这份感情独一无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