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拘留四天 罚款两百(1/2)
这一次事件惊动了警察、消防、急救,开场气势磅礴,但是事件本身注定要虎头蛇尾,草草收场。
林玉和韩婧因为是当事人,自然被带回公安局调查具体情况,消防和急救算是白跑一趟,围观群众因为没有看到枪战也都悻悻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。
林玉除了办身份证之外,这是第一次进公安局,面对这么大一件事情他担心自己要负什么法律责任。要说这事也不能完全怪他,都怪韩婧做事不知道轻重。
即使他有一腔气愤也不敢在警察面前撒野,相反他还得客客气气、规规矩矩听候警察叔叔的批评教育。
韩婧就不同,自己做错了事,好像错的是别人,她自始至终都一副爱答不理、悉听尊便的态度。
“你能不能端正一下态度,不然我们会有大麻烦的。”林玉见状轻声对韩婧说。
“怎么端正?”韩婧问。
“你不觉得你的态度有问题吗?”林玉问。
“不觉得啊!”韩婧回答。
“你是不是应该对警察叔叔和气一点、客气一点、低眉顺眼一点?”
“凭什么!他们也没对我这样啊?”
韩婧的回答让林玉觉得有点不可理喻,心里生出的一股怒气忍不住要提高了说话的音量,但是碍于警察在场,只得忍气吞声。
“我口渴了,帮我倒杯水。”韩婧对给他们做笔录的警察说。
林玉觉得韩婧太过分了,但是警察似乎觉得这是个合理的要求就亲自倒了一杯水端来给她。
“水太凉了,要热一些。”韩婧喝了一口之后把水又递给警察说。
警察又重新给她倒了一杯水。
“太烫!”韩婧刚喝一口叫道。
“太过分了!”林玉实在看不下去,不再轻声细语,大声喊道。
韩婧和警察都被林玉突如其来的高声吓了一跳,但也仅仅就是被被“吓一跳”而已,紧接着警察又重新给韩婧到了一杯温水。
“喝了水觉得嘴里有些淡,有没有零食。”韩婧又提了一个要求说。
“太嚣张,太过分了,简直令人发指!”林玉义愤填膺说。
林玉对韩婧向警察提的要求看不过去并不是他多么识大体、阴大义,而是他担心韩婧这样胡作非为得罪了警察,等会警察肯定想着法子整治他们,然后他想到就是手指上被甲木棍、肚皮上被烫烙铁、屁股上被打板子。
但是这个警察好像对韩婧有求必应,在韩婧问他有没有零食之后,他确实也出去从别的房间端来了一个水果盘和一个坚果盘。
林玉认真观察之后,发现韩婧好像和这个警察很熟,她好像是这里的常客,她到公安局来就像是平时去酒吧、夜店、ktv一样无拘无束、神态自若。
其实韩婧根本没有来过公安局,但是她有几次酒驾被查,被带到交警大队好几次,她认为反正就是那么一回事,管它什么交警大队还是公安局,既来之则安之,反正根据前几次的经验很快就会把她放了的,什么事没有。
“你认识他?”林玉指了一下那个警察小声问韩婧。
“不认识啊?”韩婧回答。
“不认识你敢……”
“但是我认识他领导。”
“领导?什么领导?”
“局长。”
“公安局局长?”
“是的。”
林玉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把韩婧的爸爸沈荣华给忘记了,人家可是副市长,全市领导干部哪有不认识的,至于公安局局长自然也不在话下,甚至很有可能常常是他的座上宾。
林玉想阴白了这件事也就不太担心受法律制裁的问题了,这就叫“朝中有人好办事”,这要是普通人无门无路,没有这层关系,那真不知道要受什么惩处呢?
“局长人怎么样?好不好说话?”林玉还是有点不放心。
“你可能想像不到局长是谁。”韩婧答非所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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